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将于2013年9月14日~9月15日进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各时间:2013年6月1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允许凭户口簿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港、澳、台同胞凭本人港、澳、台身份证报考。报名时必须按要求采集照片信息。 

三、收费标准

根据吉财综函字[2000]第68号文件精神,收费标准如下: 
报考笔试每人120元,报考口试每人120元。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考试时间:9月14日上午9:00笔试 
9月14日下午至9月15日口试
各级别具体考试时间:

级 别

笔试时间

口试时间

一级

90分钟

8分钟

二级

120分钟

10分钟

三级

120分钟

10分钟

四级

140分钟

12分钟

笔试形式:笔试分四个部分,即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写作。 
口试形式:2个口试考官考2个考生或3个考生,分三个部分,考生自我介绍、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五、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六、关于PETS考试成绩在自学考试中的使用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七、关于上报考试数据及经费问题

各考点必须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报考数据盘上报省自考办微机科。同时将考试费上缴省自考办财务科。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

考点代码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0106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王 丽

0431-84602590

0107

长春理工大学

裴喜亮

0431—85582661

0201

北华大学

李红霞

0432-64602578

0301

吉林师范大学

王宝江

0434-3296117

0401

辽源卫生学校

王晓青

0437-3524775

0501

通化师范学院

刘海波

0435-3208021

0502

梅河口市剑桥外语学校

白玉平

0448-4227306

0601

通化师范学院白山分院

李志毅

0439-3329002

0801

白城师范学院

孙礼信

0436-3221672

0901

延边大学

何宇红

0433-273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