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中旬,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推荐工作在北京启动。

相关文件已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中方合作学校。请有意申请者到相关部门咨询。有关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8日至4月18日

二、岗位需求

教师岗位要求情况请登录查询。

三、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3.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6.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8.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申请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分别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或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

(3)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学校推荐信。

2.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或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直属高校直接报送。非直属高校或单位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

五、选拔考试

申请人员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师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