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2006修订版)

作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编

一、总则

1、大学英语考试目的

大学英语考试(CET,通称“四、六级考试”)是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主持和领导下、由大学英语四、六级委员会设计和开发、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实施的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每年举行两次。考试对象为修完大学英语相应阶段课程的在校大学生。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教学要求》)规定,大学英语课程是高校非英语专业大学生的一门重要的必修基础课程,其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因此,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目的在于准确地衡量我国在校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为实现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2、大学英语考试系列

大学英语考试系列包括笔试和口试,笔试分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口试为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笔试考核包括听力理解、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语言能力;口试主要考核学生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根据《教学要求》,大学阶段的英语教学要求分为三个层次:一般要求、较高要求和更高要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面向按一般要求修完大学英语课程的在校大学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面向按较高要求修完大学英语课程的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