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各时间:2012年12月1日-12月30日
报名地点: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考点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允许凭户口簿报名;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港、澳、台同胞凭本人港、澳、台身份证报考。报名时必须按要求采集照片信息。

三、收费标准
根据吉财综函字[2000]第68号文件精神,收费标准如下:
报考笔试每人120元,报考口试每人120元。
上缴省自考办:报考笔试每人70元,报考口试每人70元。、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上午9:00笔试
2012年3月23日下午至3月24日口试
各级别具体考试时间:

级 别
笔试时间
口试时间
一级B
90分钟
3分钟
一级
90分钟
8分钟
二级
120分钟
10分钟
三级
120分钟
10分钟


笔试形式:笔试分四个部分,即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写作。
口试形式:2个口试考官考2个考生或3个考生,分三个部分,考生自我介绍、2个考生根据题签交流、根据题签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五、关于PETS成绩划分及保留
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
口试采用5级分制,3分以上为及格。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02]125号文件精神, PETS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考生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都报,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要保留的成绩只能相同级别的考试。

六、关于PETS考试成绩在自学考试中的使用
根据教试中心[1999]48号文件精神,PETS-2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一)的成绩;PETS-3笔试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学考试公共英语(二)的成绩。

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宣传工作,省考办决定在每年两次的考试报名期间进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宣传并命名为“吉林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宣传月”。省考办要求各考点在总结自身全国英语等级英语考试发展特色与经验基础上,大力宣传全国英语等级英语考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八、关于试卷取送问题
试卷将由省公安厅2013年3月21日统一押运至各市(州)公安局,请各考点负责人带公安保卫人员于2013年3月23日早7时到当地市(州)公安局保密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答题卡装袋密封后,并填写答题卡交接清单,答题卡及试卷连同交接清单一并交当地市(州)公安局。长春市内各考点考试结束后,直接交到省自考办考试科。

九、关于上报考试数据及经费问题
各考点必须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报考数据盘上报省自考办微机科。同时将考试费上缴省自考办财务科。
  
附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吉林省考点名单

考点代码

单 位

联系人

电 话

0101

吉林大学

董庆发

0431-88499358

0106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王丽

0431- 84602420

0107

长春理工大学

裴喜亮

0431- 85582661

0201

北华大学

李红霞

0432-64602578

0301

吉林师范大学

王宝江

0434-3296117

0401

辽源卫生学校

迟虹

0437-3524775

0501

通化师范学院

刘海波

0435-3208021

0502

梅河口市剑桥外语学校

白玉平

0435-4227306

0601

通化师范学院白山分院

于梅

0439-3317431

0801

白城师范学院

李文武

0436-3221672

0901

延边大学

何宇红

0433-273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