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2013上海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供广大考生参考。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基础概念: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组织,公务员,行政相对人。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主要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监督。

五.保密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七.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司法赔偿。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基础概念: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

七.刑法各论:侵犯财产罪,渎职罪,贪污贿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