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与承销》投资银行业务资格(三)
五、国债承销业务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 1.国债分类: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 2.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基本条件 凭证式国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40个以上。 记账式国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
《证券发行与承销》投资银行业务概述(三)
金融债券:1994年我国政策性银行成立后,发行主体从商业银行转向政策性银行,首次发行人为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面向金融机构发行。2005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主体增加了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