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在有关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日期:
2009年1月2日至1月15日
五.报名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