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现有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1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名(含委培、自筹经费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所学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及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30日;考试时间:5月中旬。
  试于笔试后随即进行。报名费220元。
  四、报名及考试地点
  设在本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考试地点设在青岛理工大学。
  五、报名程序
  1.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首先需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有关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事宜;
  2.下载空白表格:
  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⑵《专家推荐书》
  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考思想政治情况表》
  3.考生下载空白表格后,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内容。
  4.报送材料:
  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⑵《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报考思想政治情况表》
  ⑶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⑷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人事部门盖章)
  ⑸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研究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书,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
  5.考生在寄报名材料的同时,另需通过邮局汇(或直接交到我办)报名费220元,收款人地址请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切勿汇寄个人收。
  6.我办在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及报名费后,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于考前一周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注意查看。
  7.考试前两天为考生考试报到时间(自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程序如下:
  ⑴在职考生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研究生证。
  ⑵照相,领准考证。
  ⑶领空白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集中体检。
  ⑷按统一时间、地点参加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
  六、考试科目
  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七、复试时补充提交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
  3、科研成果证明书
  4、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八、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结合考生论文及科研成果、考试成绩、推荐意见等全面情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规定,来我校报到。
  九、学习年限:全日制为3年~5年;在职为4年~6年。
  十、学习期间待遇:录取的博士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类别
  分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协议书。
  十二、毕业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博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按国家规定统一派遣;委托及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