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教育部,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学校现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博士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0个硕士点,另有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和20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热忱欢迎香港、澳门、台湾的青年报考。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收类别
  招收类别为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或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三种形式。
  三、收费标准(按人民币)
  我校为所有录取的港、澳、台考生提供公费名额,免交学费。住宿费标准与大陆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目前1000元/学年左右)。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地点: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伍荣基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试科目
  硕士生:一门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共三门)
  博士生:一门外国语及至少两门业务课(至少三门)
  以上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 2012年4月14日至1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
  复试时间:2012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和入学
  1、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的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格检查结果等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6月中旬发出。
  2、新生于2012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学位证书。
  十、奖学金
  1、公费奖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可按大陆研究生同等标准享受每年12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享受每年2000-4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2、学校还设有“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文体、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55
  联系电话:(0532) 86981390
  传真:(0532)86981391
  E- mail地址:sdyzb@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主页:http://www.
  研究生院主页:http://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