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免试条件
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 为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分为客观题和软件操作题两部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财会[2007]35号),考试采取使用计算机答题方式。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1-20日为考生报名时间,每季度第三个月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报名和考试时间,省财政厅及时公告。
 

考试大纲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订的考试大纲,由山东省财政厅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题库、统一制定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6]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不另收报名费。

考试纪律
(一)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外籍人士可持护照)和准考证入场,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可以携带、使用不带汉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所带提包、书籍资料等须存在指定地点,关闭通讯及电子工具。
(四)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以后方可退场。
(五)考试过程中,出现机器或网络故障,考生应举手请考场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六)不得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违反者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将摄像头移至盲区,不得交头接耳,窥视他人屏幕,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等禁止带入考场的电子设备,不得借用他人计 算器,不得抄录或复制考试内容,不得自带使用软盘,优盘等存储设备,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退出考场和作弊处理。
(八)找人代考者,按作弊处理,责令替考者离开考场,假证件予以没收。
(九)以虚假资料骗取免考及违反考生须知有关规定的,取消考试成绩、按作弊处理。
(十)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考试时,考生必须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答题,输入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答题完毕可手动按交卷按钮交卷或时间到由计算机自动收卷,交卷后不可撤 回,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场,已退场考生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结束考试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二)准考证号、考试日期、考试场次由计算机自动编排生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考点改变考试日期和考试场次。
(十三)考生应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缺考者考试费一律不退。

成绩查询
成绩公布一般在考试完毕后第二个月中旬,考生可登陆山东省财政厅网或报名网站查询。

成绩有效期及证书管理
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 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可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合格单》,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 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长期有效,请考生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持身 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说明:该内容来自中华会计网校。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沪江网店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