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上海市财 政局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考试考务规则,组织考试命题,并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各区、县财政局具体实施相关考试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上海 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样式负责印制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编号规则负责编号和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上海市自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采取上海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常设考场、考生通过计算机答题的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

应试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

考试科目
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

报名时间
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并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 具体报考时间以上海财政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报名流程
报名网址:登录上海财税网()

考试时间
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 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财政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注: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常年专设考场,由上海市财政局根据报名情况集中安排,一般满20人后开考。考试时间按照“先报名先安排”原则排考,一旦考试场次、时间确定,准考证制作完毕,不得随意变更。


收费标准
无纸化考试的各项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题型及考试形式
《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题型和题量为: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和不定项选择题3题(每题含5个小题,每小题2分)。

考试大纲及教材订购
无纸化考试的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考试大纲确定,具体可参考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上海市会计从业考试用书实行网上订书、快递送书的办法。

合格标准
《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上海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内容为三部分,即:
1、基本理论、基础知识考核,包括单选、多选和判断。本部分50分。
2、操作考核I,即帐务处理。本部分50分。
3、操作考核II,包括Win2000操作和网络操作。本部分50分。
考生成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合格:总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每部分成绩达到15分以上(含15分)。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考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成绩,在《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 法》规定的免试期内有效。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一个公历年度内《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方为有效,有效期两年。 另:上海市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目前尚未设置时效限制。

说明:该内容来自中华会计网。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沪江网店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