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海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0日至8月23日分批进行,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院校录取实施复征志愿,专科层次先实行平行志愿,再复征志愿,不再补录。“双跨”志愿录取办法:少数民族考生在同一院校既填报普通班或民族班志愿,又填报预科班志愿的,即所谓的“双跨”志愿。录取时,按照分数、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计算机程序自动投档,由高校最终确定相关考生的录取结果。

提前单独录取:录取院校包括军队(国防生、飞行员)、公安(警察)院校本科,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航海类,体育类(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外语类院校的小语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经我省批准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3日。

本科第一批录取(含一本层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院校包括“211”工程院校、“985”院校和经我省批准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及其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时间为7月14日至20日。

本科第二批录取(含省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院校包括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及省外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时间为7月22日至28日。

省内院校少数民族预科:为省内院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限招六州少数民族考生、海东六县及大通、湟中、湟源县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间为7月29日至30日。

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7日。

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含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中的民族班、预科班及藏汉、蒙汉双语班。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10日。

专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包括本科院校的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我省批准进入专科一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4日。

专科第二批:录取院校包括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对口高职”及五年直升班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普通班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5日至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