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或使用手机短信查询,发送本人“考生编号”(15位)到“考生通短信平台” 10657050810401(目前仅限天津移动用户使用)。

初试成绩已经按程序严格核对,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可按下列程序申请复核。 
1.持本人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研招办(210室)填写《2017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复核成绩申请表》,复核费每科10元。外地考生可请人代办,代办人出示考生准考证或身份证的电子版(可发至代办人手机上),代填《2017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复核成绩申请表》。 
2. 复核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月23日(周四)12:00。逾期不再办理。
3. 2月27日考生可查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