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子努力学习,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省政府奖学金”(1万元/人)、“学业奖学金”、“熊智明奖学金”、“杜玉如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等。此外,还有“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奖项。
  其中新生奖学金分三等,一等新生奖1万元、二等新生奖6000元、三等新生奖3000元。
  (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一等奖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和“1+3辅导员”项目推免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独立学院);
  (二)硕士研究生新生奖二等奖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和“1+3辅导员”项目推免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3.被调剂录取的“985”、“211”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独立学院);
  (三)硕士研究生新生奖三等奖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2.报考中科院、“985”、“211”院校并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被调剂录取到我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3.被调剂录取的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会计硕士(MPAcc)在职班等以在职集中面授形式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

  二、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各750名左右),其中将接收200名左右的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现场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和125400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3612江西财经大学”报考点;报考会计硕士的省内考生应选择“3612江西财经大学”报考点,省外考生按当地省级考试院(高招办)关于考点设置的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报考法律硕士的省内考生应选择“3601南昌市招考办”报考点,省外考生按当地省级考试院(高招办)关于考点设置的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其他考生请选择工作(学习)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11月10日-14日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5年6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报名点查询!

  五、初试
  时间: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并通知考生。
  全国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部分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科目(211-翻译硕士英语、333-教育综合、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学校根据相应的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学校制定考试大纲并命题。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和样卷)及往年真题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全日制硕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综合查询平台()下载。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办一律不办理邮购。

  六、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4月中下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办将电话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左右。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七、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中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考生入学后可享受每年至少6000元的助学金(MBA、MPA等在职攻读形式考生及定向培养考生除外)。

  八、学制和学费
  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每学年学费8000元;各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见下表:

九、几点说明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