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适应学校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1年开始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给予奖励。特制定相关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1、凡取得本校推荐免试就读研究生资格,学习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年级前10%,经复试达到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且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其它“985”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学校推荐免试就读研究生资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为本科就读学校本专业年级前三名,经复试达到直接攻读我校研究生基本条件,且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二、奖励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推免生可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签署协议书,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学习成绩排名审核后,与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经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一周无异议者,报请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入学报到后予以奖励。
  三、奖励标准
  
1、直博生: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0元。
  2、硕士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四、本办法自2011级新生选拔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