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吸收优秀博士生生源,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出好人才,快出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拟遴选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一、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具有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不含MBA、单考生和延期阶段的研究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
  1、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并表现出较强的创新和科研能力。
  2、国家英语CET六级达到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或托福成绩达到90分。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且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4、符合所在院系提出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选拔程序
  1、“硕博连续”的申请选拔时间为每年11月。
  2、申请人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征求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及拟报考博士生导师意见,将申请表交到报考学院。
  3、学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的实际需求,考虑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院系招生规模等因素,将“硕博连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到相关学院。
  5、研究生院公示申请人姓名及相关申请信息,公示无异议的,准予考生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并按照规定提交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6、一年级的申请人需在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前提交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免初试。
  7、所有“硕博连读”考生必须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复试的内容、方式由各院系自定,与同年统考博士生复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考核标准可参照该专业统考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要求,成绩计算方法与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8、学校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同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审批原则
  学校在选拔审批“硕博连读”研究生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严格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学院应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复试时应将“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的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对比。
  2、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选拔硕博连读生是为培养学术型人才奠定基础,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应予优先录取。
  3、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硕博连读”申请人,均需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应做到公正、公平。
  四、培养要求
  对于经审核批准“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要求在硕士学习的第二学期末完成全部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任务(包括学位课与非学位选修课),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硕博连读”考生于当年的九月份转为博士研究生,同时取消硕士学籍,原硕士导师的指导任务随即终止,其培养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含硕士阶段)。
  五、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如果不宜继续培养,经导师建议和院系研究生培养负责人同意后可转硕士生进行培养或按博士肄业结束其学籍。若博士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硕博连读生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可申请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并按硕士生参加就业。
  六、其它
  1、“硕博连读”招生名额计入各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规模,计划不单列。
  2、“硕博连读”原则上不得更换专业。
  3、委托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不含单考、MBA联考考生)提交“硕博连读”申请时,应同时征得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转全日制脱产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