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江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确定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第三批本科:文科类284分;理科类283分。

高职(专科):文科类185分;理科类185分。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及以上。

二、体育类高职(专科)

文化170分/专业90分,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超过3门。

三、艺术类高职(专科)

美术、音乐统考专业:文化135分/专业155分。

艺术类校考专业:文化135分/专业成绩合格。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不超过3门。

四、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从8月4日正式开始,8月17日结束。

五、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注册入学工作从8月19日正式开始,8月30日结束。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流程。所有流程都必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的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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